根据《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(2019版)》,经申报、推荐、审核,现将拟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(共36家,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5年2月7日至2月13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、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(以邮件日期为准)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。
联系方式:010-59957679 59957627(传真)
邮箱地址:xinwenbangongshi@126.com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
2025年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