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中医药综法监函〔2024〕192号
按照《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项目的通知》(国中医药综法监函〔2024〕14号)要求,经申报、推荐、审核等程序,现确定于盼等311人作为2024年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项目培养对象(以下简称培养对象),现予公布(附件),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本辖区内培养对象的组织、管理、保障工作,确保2024年全国中医药监督执法骨干培养项目取得实效。
二、对培养对象培养周期为2年,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。
三、2024年集中培养具体通知将另行印发。如有未尽事宜,请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联系。
联 系 人:胡佳琳 曾慧
联系电话:010-59957762(传真) 010-59957668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
2024年7月9日